各学院:
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非排考课程考试
各学院和任课教师根据学期初报送的“课程考核方式申请表”在第17周周一至周四(2020年12月31日)完成全校所有学生随堂考课程的考试。请学院做好督促与检查工作,相关随堂考试课程的组织材料注意留底,以备检查。
重修学生(包括结业返校重修和在校学生重修)积极联系任课教师,按要求做好随堂考试重修课程的考试工作。
二、排考课程考试
(一)排考课程的考试时间:第17周周末至第18周。
1.第17周星期天(2021年1月3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大学计算机上机理论考试。
2.第18周星期一至星期二(2021年1月4-5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除大学计算机之外的公共必修课程的排考。
3.第18周星期三至星期五(2020年1月6-8日)由学院统一组织专业必修课程的排考。
具体的排考时间以教务系统的安排为准。
(二)教务处统一排考课程
根据各学院报送的“课程考核方式申请表”,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学校统一排考的公共必修课有:
1.教育学院:《数学1》、《数学3》、《高等数学》(公共必修课)
2.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I》、《泰国语基础》(公共必修课)、《缅语基础》(公共必修课)、《英语1》、《英语3》、《泰国语II》、《缅语II》、《泰国语基础1》、《缅语基础1》
3.人文学院:《语文(1)》、《语文(3)》、《大学语文》
4.信息学院:《大学计算机》
请上述统一排考课程所涉及的学院提前做好制卷、审卷工作,并于第16周星期四(12月24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经教研室和学院领导审核无误的样卷交到教务处119办公室。
(三)学院排考要求:
专业课的排考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民大班交叉专业课程的排考,由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排考,开课学院提供试卷;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安排监考教师时,可以统筹安排开课学院的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师共同参与监考。有交叉专业课的两个学院在安排考试时请多沟通,避免学生考试时间和教师监考时间的冲突。
各学院教学秘书从16周起进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期末排考操作,并于第17周星期一(12月28日)之前完成教务系统中学院排考课程的排考安排,第17周星期五之前教务处统一返回排考数据,以便于师生查询考试安排。
注:各学院在排考时,请注意重修课程的排考(包括结业返校重修和在校学生重修)。
三、试卷的制作与印制要求
(一)试卷的制作请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试卷抬头的课程名称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名称,并请在试卷抬头注明本试卷适用的学年学期、年级与专业。试卷制卷要求、印制、保管等参见最新修订并发文的《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分制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二)试卷须经教研室和学院领导审核无误。
四、考务培训
在期末考试之前,请各学院根据《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分制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择机对本学院的教师和学生进行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的培训,要求监考教师和参考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监考教师须佩戴监考牌,考前清场,监考时不抽烟、不玩手机、不聊天、不改试卷,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严格按照学校的考试要求认真、严肃履行监考职责。参考学生一律凭学生证参加考试。学生需提前检查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须在考试前到教务处补办(身份证、驾驶证、学院证明不得替代学生证使用),以免影响考试。
德宏师专教务处
2020年12月11日